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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名 : 新出宋代墓誌碑刻輯録・北宋巻(1函6冊)
編著者 : 何新所
出版社 : 文物
定価 : 145,000 円
出版年 : 2019/01 月

凡例:

一、本书所收石刻拓片为《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》北宋部分未收之宋代石刻拓本以及该书虽收有拓本而《全宋文》失收的,本书共收拓本四百五十种,拓片均为编者个人所收藏。所收拓片以墓志为主,亦包含其他形式的石刻拓片。

二、所收石刻拓片排列顺序以卒葬日或刻石日期为先后,无纪年可考者排在最后。

三、拓本名称原则上以首题移录,无首题者则根据内容拟定标题。在标题后面的括弧内加上碑刻主人姓名。

四、内容包括拓本图片、解题、录文三个部分。

五、拓本图片尽可能做到最大版面、最清晰效果,录文力求准确无误。

六、解题包括拓片的名称、尺寸、行格字数、撰、书、刻者等,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标注石刻的出土收藏情况。并对石刻所涉主要人物的生平作简要介绍,对石刻的撰者、书者的生平事迹进行简要考证,对石刻的著录及研究情况进行说明。

七、录文采用通行繁体正字,并加标点。专名之外的俗别字迳改为正字;假借字及现在仍通行的简体字则照录原文;避讳字一律改为正字;原文俗写或偏旁易于混淆者,迳据文意纠正;原文字形不全,但据残笔确知为某字者加框。有残存笔画而辨识不出者,用缺字符号口,不详字数的缺文用口。别字照录志文,并用()括正字于后。为保存原志文的行款,录文每行后用┑号加以区别。部分录文参考了已发表的成果,均依据拓片重新做了校订和断句。

八、录文正文用四号字;原刻小字用五号字,双行小字注文改为单行。原文平阙空格不再保留;铭文为求行款整齐所空之格,亦不空。原文预留刻字而未刻者,则保留空格。

九、录文部分,顶格录石刻首题;凡撰者、书者、篆额者、刻工,均另起行低两格录文,各占一行,原文作小字者改从正文字号。序文顶格释录,铭文统一另行顶格录文。

十、少数残泐严重的碑刻,保持原来行格,不再断句。

十一、书后附人名综合索引,凡用典举事所徵引的古人名,则不予收录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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